招生办法及时间安排
(一)6月10日前,区(县)教育局要组织辖区内小学对毕业生的户籍及家庭现有住址信息进行认真调查、核实,确保真实准确,并在学籍系统进行修改完善,然后,将修改完善后的学生信息录入模板,经区(县)教育局审核后上传市教育局,以便市教育局通过学籍系统统计各公办初中学校招生片区内的小学毕业生人数。
(二)6月16日前,市教育局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根据市区小学毕业生分布情况和市区公办初中学校的办学规模,为学校划定招生范围,下达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时间,由市教育局向社会予以公布。同时,在学籍系统为各学校设置招生计划。
(三)7月6日至7月8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市区范围内学生到各初中学校报名,学校审查相关资格材料进行预录取。市区各初中学校(含沧县县直学校、民办初中)招生同步进行。
(四)7月10日上午市区初中学校、沧县实验学校分别将范围内新生名单上报主管教育局。(名单按平行分班模板内容填写)
(五)7月12日至7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务工随迁子女携带居住证到市教育局划定的范围内定点学校预报名。
(六)7月16日上午市区务工子女定点学校分别将务工子女新生名单上报主管教育局,由主管教育局和招生学校共同确定招生名单,招生工作结束。(名单按平行分班模板内容填写)